山子股份: 关于持股5%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裁定以股抵债暨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

证券之星   2023-05-30 19:05:52

股票简称:山子股份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股票代码:000981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3-026

       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关于持股 5%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裁定以股抵债


【资料图】

       暨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

  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

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

  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近日收到银亿集团有

限公司管理人发来的(2019)浙 02 破 15 号之十九、(2019)浙 02 破 15

号之二十《民事裁定书》,公司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银

亿控股”)持有的共计 144,530,000 股公司股份被裁定以股抵债,具体事

项公告如下:

  一、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

  根据(2019)浙 02 破 15 号之十九《民事裁定书》,银亿控股所持

  (一)注销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无限售流通股)的质押登记(股票质押权人: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);

  (二)注销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无限售流通股)的质押登记(股票质押权人: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);

  (三)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别:无限售流通股)归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;

  (四)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过户

登记手续。

  根据(2019)浙 02 破 15 号之二十《民事裁定书》,银亿控股所持

  (一)注销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无限售流通股)的质押登记(股票质押权人: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);

  (二)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无限售流通股)归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;

  (三)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过户

登记手续。

  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。

  二、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

司总股本的6.99 %,其中,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663,061,907股,占其

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4.85%。

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。

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《证券时报》、《证券日

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和巨潮资讯网(www.cninfo.com.cn),公司所有信

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,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

 特此公告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董 事 会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二O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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