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摩托车、电动车驾驶人朋友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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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们好!摩托车、电动车作为广大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,由于其安全技术标准低,稳定性差,加上部分驾驶人文明驾驶、安全出行意识不高,安全行车隐患突出,是交通事故中的重要肇事源头。为切实维护好您的自身交通安全,我们向广大市民及驾驶人朋友倡议如下:
一、驾乘摩托车、电动车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,避免事故伤害。
二、按照规定车道行驶,驾驶电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,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车行道右侧行驶,在确认安全后驶入相应车道。
三、自觉遵守交通信号灯、交通标志、交通标线,不闯红灯,不争道抢行,不乱穿逆行,不在人行道上行驶。
四、转弯、变更车道、靠边停车时减速慢行,并提前开启转向灯,不得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。
五、不得酒后驾驶;不得违反规定载物;不得乱停乱放;不得擅自改装(加装遮阳伞等),特别是不得改变车辆动力装置。
六、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;普通二轮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只能2人驾乘,均须戴安全头盔;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,共享电动自行车只能1人骑行。
为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守护您的出行安全,乌海交警深入开展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,将常态化整治摩托车、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,请广大摩托车、电动车驾驶人朋友牢记守法出行的法定责任和义务,用实际行动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、示范者和宣传者,传递文明交通正能量,为建设平安乌海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。
因为有您的支持和参与,我市道路交通一定会更加有序、安全、畅通!
乌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海勃湾大队
2023年7月26日